• 是雁桃吖

            安格斯看着她的表情,颦了颦眉:“为什么突然想走了?”她愿意离开这么危险的地方,自然再好不过,可如今自己却不想让她走了。

            是因为她的血吧。安格斯按了按太阳穴,强迫自己让心绪止如水。

            叶倾城的眼神飘到他的头顶上,看似无所谓地耸耸肩,摊开两手,结果稍微活动了一下,又是一阵呲牙咧嘴:“因为想起自己是个普通人了。”

            在你们的世界中微不足道。

            她的身影刚刚似乎微不可见地颤抖了一下,安格斯再次颦了颦眉,权当没看见。

            “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你肯定记得你是个普通人吧。”安格斯斜睨了她一眼,挑挑眉。

            回想起十多天前那混乱的景象,叶倾城抹了把黑线,做深沉状远目道:“回首那时我年少轻狂……”

            “……”安格斯把挑眉毛改为抖眉毛。

            “嘛,谁让你当时看起来像一只二货受。”叶倾城特别无辜地眨眨眼睛。

            两人相视无言,沉寂了半晌,安格斯突然道:“你不是因为第六感预感我会出事才跟过来的吗?”

            叶倾城怔了一下,敛敛嘴边上扬的弧度,语调沉稳下来,看起来认真了很多:“可我必须自己保护好自己。”

            只有小说主角才能什么都不会,也活得好好的,不用担心一直见义勇为、横冲直撞或者天然呆下去,哪天一不留神就挂掉了。

            自己因为首先认识的血族是安格斯和诺尔,就觉得血族没什么可怕的……果然秋水大姐说得对,自己很脑残,叶倾城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。

            良久,安格斯幽幽道:“也就是说,你为了自己的安危,不顾我的安危?”

            “哎?不是……”叶倾城愣了一下,着急地想用双手比划,却因为使不上什么力气又不甘地放下,“那个啥,你是第三代吧,那些血族不是挺怕你的?肯定不会有事的,我的第六感没怎么准过……而且我只是个普通人类,就算我真是小说主角也会添乱的吧……”

            一激动念叨了不少,然后就突然没话可说了,哑口无言了一会儿,叶倾城的嘴角抽搐了一下:“总之一天之后我好了,就想办法回去。”给他添了很多麻烦,以后应该还有机会还上人情吧。

            安格斯手肘抵在桌上,撑着头,似乎在思考了什么。他沉默了一会儿,突然道:“你的血很不错,留下来反而可以帮到我。”

            没管叶倾城呆愣的表情,他顿了一下,试探性地问:“你当我的血仆行吗?作为......

      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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